不要签字,签了字就无法得到正常的赔偿金标准了。
直接走司法程序,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双方不服上诉到法院,由法院择日宣判,之后伤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由法院通知伤者怎么领取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十级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建议主动提交工资证明。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12333查询。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其他,如护理费、交通补助等自己和公司协商。
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私自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既然仲裁都赢了,国家单位都肯定你了,应该能胜诉的,你要咬死的就是:跟法律冲突的协议是无效的,是厂方存在欺瞒(在你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引导)等手段签订的协议。
就算这次败诉,你可以在市中院提起诉讼,市中院的为终审,工伤案件很简单的(厂方为给你办理工伤保险就已经违法),一般都能赢。
实在担心的话申请法律援助吧,让政府给你派个律师,赢定了。
一定的
可以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