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六盘水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艾滋病应暂缓结婚。
根据《 六盘水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HIV感染者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能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
(二)AIDS病人应暂缓结婚,HIV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
(三)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听从医务人员的医学指导。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当主动向医务人员说明自身感染情况,防止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所从事的工作有传播HIV危险的,其所在单位应负责安排其从事其它无传播危险的工作。
(四)对明知自己是HIV感染者或AIDS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故意利用艾滋病确认报告、污染血液进行犯罪的活动。
(五)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不得捐献血液、精液、器官、组织和细胞。
扩展资料:
根据《 六盘水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如果艾滋病人已经结婚,其配偶和子女都要进行检测:
在县(特区、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乡镇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公安、民政部门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登记注册,由专人保管,设立专卷备查。县(特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阳性报告后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艾滋病阳性结果告知本人,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进行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供安全套和消毒防护用品,并对其配偶和子女进行检测和建档,乡镇卫生院医生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在没有确认之前,不得通知受检者。
参考资料来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
关于艾滋病患者是否可以与他人结婚,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另外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因此,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强制婚前体检,而婚姻登记机关又无法核实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条规定形同虚设,除非婚姻登记双方主动交代自己的病情。
有人认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即便一方或双方患有某些疾病,只要双方自愿结婚,他人无权干涉。但是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的,是为了保证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有序,而不仅仅是对个体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