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非常年轻,但在人类文明史上却有漫长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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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源远流长。伴随着音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音乐文化的传承活动,即音乐教育活动的雏形。据史籍记载,商以前,就有成均、瞽宗等进行音乐教育的场所。到了周代,举办大型音乐教育活动。据《周礼》载,音乐教育机构人数达1463人,由行政、教学和表演等三部分组成。其礼乐施教有相当严格的程序。“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十五岁)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礼记·内则》)可以说,它是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之后,逐渐建构起来的“乐教”思想,可视为音乐教育理论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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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古希腊人重视音乐教育,音乐是当时儿童所必须学习的内容。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年——347)在《理想国》(第五卷)中说:“音乐教育的目的,在于对灵魂灌输节律和谐和,以发展良好的道德品格。” 又说:“节律及和谐能造就身体和心灵的优雅,以及对具体形态中美的认同和敏感。柏拉图和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Aristotel,公元前384——322)等人都强调了音乐的道德伦理作用,认为音乐能影响人的性格,这种影响可以通过不同的音乐和途径来实现。在欧洲漫长的中世纪里,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音乐成为“四艺”(算术、天文学、几何、音乐)之一,“四艺”是学校中七种主要学科“七种自由艺术”(简称“七艺”)中层次较高的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基督教控制着教育。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人文主义,音乐教育也得到了重视尤其重视音乐教育的是伴随宗教改革出现的基督教新教学校和教区学校等,在这里学生必须学音乐,教师如果没有音乐才能就没有教育者的资格。随着教派的分裂,欧洲各国逐步形成不同类型的教育。较为突出的是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Johann Amos Comenius,1592——1670),致力于国民普通音乐教育,要求教学要做到直观、现实,并考虑到年轻人的心理。他的代表作《大教学论》(1632年)是系统论述全面教育问题的巨著。雷厄(A·Reyher,1601——1673)研究了夸美纽斯的教学思想,于1642年撰写了《教学法》,据此法规定,所有儿童,如果不能唱加花素歌,至少都应学唱素歌。启蒙运动时期,致力于音乐教育改革的首推法国哲学家、教育思想家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他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顺应人的自然性,加强人类的自然性,主张教育需适应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水平。同样他认为音乐教育应要求儿童只学习与其精神气质和心理状态相吻合的曲调和歌曲。音乐教育者必须深入到儿童的灵魂中去。德国教育家巴塞多夫(J·B·Basedow,1724——1790)采纳了这一思想,他的教学体系包括了音乐教育从基础课到美学的全部领域。18世纪后叶,新人文主义时期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1746——1827)主张教育必须成为所有人的财富,使所有的人都得到必要的教育。他第一次提出了使教育心理学化的思想。他的教育理论中的一条重要原则认为最好的教育,是通过感官的参与实现的,他敦促教育者把音乐纳入学校教育,倡导声乐教学。把裴斯泰洛齐的教育理论用在音乐教育上的是瑞士教育家内格里(H·G·Nageli,1773——1836)和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Fridrich Wilhelm August Frobel,1782——1852)等人。内格里着眼于音乐教育是育人的教育,把音乐教育分为阶段进行(基本训练、实际演唱练习、艺术性唱歌)。
1810年内格里的《歌唱教学理论》一书问世,该书是裴斯泰洛齐教育理想与音乐基础理论结合的产物,并对儿童音乐教育的创立,起了重大的影响作用。福禄贝尔是幼儿教育的创始者,他受裴斯泰洛齐的影响,对孩子重视游戏,教歌唱,他认为:对所有的儿童不能想让他们成为什么艺术家,而是为了让他们得到自然的发展,理解、欣赏真正的艺术。1861年出版了他的论论文集《幼儿园教育学》。19世纪上半叶,歌咏教学及其教学法的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大型音乐辞书《音乐教育》(费德霍费尔—柯尼希斯等编,卡塞尔1961年出版)的统计,在1810年至1845年间德国涌现了30种歌唱教育(学)法,如乐谱歌唱法、辨音歌唱法等[6](p.293)。当时的教学极为重视基础性、阶段性、完整性。德国音乐教育家纳托尔普(B·C·L·Natorp,1774——1846)将其音乐教育观建立在裴斯泰洛齐的思想上,他追求一种教育的、教会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目的。哈尔尼施(W·Harnisch,1787——1864)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理性地去把握歌唱教学的目的和方法,要求做到“发自内心的歌唱、保持欢畅的心绪和深刻的情感波澜”。19世纪末,德国“全科”学校开始对音乐课程进行改进或革新。
作为音乐教育学的母系统音乐学和教育学成为独立的一门科学均始于19世纪。1863年德国音乐家F·克吕桑德(Friedrich Chrysander,1826——1901)所编《音乐学年鉴》被视作西方近代音乐学发端。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在卢梭的教育思想体系和裴斯泰洛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的科学基础进行探索,初步建立了教育学体系,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被公认是近代第一部教育学著作。音乐学和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为其边缘学科音乐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音乐教育学与近代教育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是极为相似的,大致经历了“教”之法——“教”之学——“教育”之学——“教育学”等阶段,才形成“教育学”的初步格局。现代音乐教育学形成年代其说不一,一般认为是20世纪逐渐发展形成的。20世纪初叶,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呈现多极化的特点。国外几个著名音乐教育体系及其教学法(如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的相继形成并广为传播,对世界各国音乐教育界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与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德国艺术教育的授课中心研究院从1921年至1927年在柏林等地先后7次召开了德国学校音乐周,成功地使音乐教育家与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音乐家建立了联系,加强了学术工作,加强了教育学、心理学、美学以及作品研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34年日本草川宣雄所著《最新音乐教育学》(日本音乐教育出版协会)出版。这本书以具有科学背景的音乐教育学为目标,做了实验的、理论的和历史的论述,并从教材论、方法论、受教育者论等方面展开,给人们更多启示。美籍瑞典音乐学家,心理学家西肖尔(C·E·Seashore,1866——1949)1912年在美国音乐督学全国大会上详细论述了西肖尔音乐才能测量法,于1919年发表,1939年进行了修改,对这些方法虽一直存在争议,但他开了以实验心理学进行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先河。其它音乐能力测试,如克瓦尔瓦斯一戴马克(Kwalwasser-Dykema)、德雷克(Drake)以及温氏(Wing)和本特利(Bently)测试法,也都得以采用。1931年,美国音乐教育家默赛尔(James L·Mursell)和格林(Mabelle Glenn)合著的《学校音乐教学心理学》问世。这是一部以音乐教育心理学的科学观点指导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的专著。其研究内容广泛,观点新颖,对美国和其它国家的音乐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