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日本战败投降时放弃要求赔款的权利。现在要求赔款的是以民间组织和个人为主体的诉讼。
当年出于国际国内的形势都证明索赔存在着极大的政治风险,而小小的赔款又远不能抵偿日本侵略对中国造成的危害,所以中国乐得作出高姿态,赢得国际上的好声誉,并以此可以作为今后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有利条件(如果索赔成功,现在日本右翼分子就会说他们已经赔偿了对中国的侵略造成的损失了,就可以说不欠中国了,这反而对我们有不利的地方,更加容易造成两国不明真相的青年和其他国家的误解)。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中国才作出不要赔款的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