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后达4个月,想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2025-04-23 18:53:1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

带上起诉书、身份证(加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必要的诉讼费用(受理费10元)。可在起诉书中说明“劳动仲裁开庭后达4个月,尚未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望及时公证判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回答2:

劳动争议都是先仲裁解决,如果不服仲裁再起诉,而不能直接起诉!仲裁是一裁终局,诉讼是两审终审

回答3:

仲裁立案之日起60日无法审结的,可在60日期满之日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受理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详询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