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知道你所说的意外死亡是什么情况,是指发生与工作有关的意外?还是仅仅指自身的疾病?
如果是与工作相关的,那么无疑应为工伤。
如果是自身原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你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以劳动法为准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