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如果辞职享受的待遇是:
1、如果辞职仍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但是要交满十五年。
2、如果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主创业的情况,政府还有一项福利政策,即原事业单位可以给辞职人员发放辞职补偿金。该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来发放,领取时间不超过24个月。但如果在编人员辞职后领取了这份辞职补偿金,日后若是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原先工龄自此作废,不可累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等违法行为以外,不具有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用人单位自愿发放的除外。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
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有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等违法行为以外,不具有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用人单位自愿发放的除外。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任何待遇。只有是被单位辞退的,才可能拿到补偿金,视具体情况而定。
主动辞职应该不能亨受住何待遇,除非是单位把你辞退的,哪可以补尝一笔赔尝金。说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