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您预收租金3万元/年,均摊到租赁期内,每月租金2500元,所以免征增值税,但需要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4%和印花税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