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课老师和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现在想辞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间是不能请假的。
学校要求按违约赔偿三万元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拒绝。
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者调解即可。
1、你要明确签的是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据你描述,签了合同没上社保,应该是假合同,即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合同,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2、如果第一条成立,学校就是违法在先,你随时可以走人,而且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不签劳动合同,学校要支付除第一个月外的双倍工资给你。
3、如果合同是正规的劳动合同,你看清楚合同里的条款。通常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这期间当然可以请假,但是要对方批准的。不然,他会以无故旷工等公司制度为由,克扣你工资。
4、凡事要讲证据,学校如果只是口头说三万没用,你也告不了他,你也不用给他。如果书面通知你,你就可以拿着书面的东西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他们是不可以随便开价的。
5、据你的情况,应该是和学校闹了矛盾,解决之道就是不卑不亢,不能让他吓唬住,要让对方知道此事的利弊,如果他不妥善处理,后果只能是对他不利。因为你懂劳动合同法,他不可以乱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