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社保只需缴纳医保费用,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
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对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以北京市为例: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参保手续,按缴费标准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学生儿童补充报销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扩展资料
学生医保报销:
学生在治愈后拿着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和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以及本人学生复印件,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生医保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人社局——《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未成年人(含在校小学生、大学生)参保条件和手续:
本市户籍小朋友参加未成年人社保,只参加医保。办理手续:需提供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信社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储蓄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银行借记卡的,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借记卡个人资料,内容须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卡号。(属“低保”家庭参保人须提供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重度残疾”的提供本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我市学校(幼儿园)参加未成年人医保:一是父母任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孩子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二是如父母暂未能提供劳动关系或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证明的,只要孩子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就读满一年以上,也可参加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可携带参保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的银行存折(用于扣费)、加盖幼儿园或学校公章的未成年人参保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参保手续。
少儿互助金,农村医疗合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