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人有没有报过税?首先我按你提供的数据来帮你算一下:代开153306.12+自开15752.35=169058.47。本期应纳税额为:169058.47×0.03=5071.75。本期预缴税额为:153306.12×0.03=4599.18。本期应补退税额为:5071.75−4599.18=472.57。如果按你说的本期预缴税额是5414.37,那说明你有代开作废的发票,本期应补退税确实是负数。在这里,我很负责地告诉你,销售额为负数,我们在网上申报是报不上去的,要去窗口申报,但,本期应补退税额为负数一定可以申报,说明你多缴了税款,这个是可以申请退税的。我都报过好几次,也去申请过退税。那些说不能申报,不能退税的,别在这里误导别人好吗。
应补退税额为负数即为应退税额,根据深国税发[2002]45号第二条规定,应退税额按先抵缴税款后退税的办法处理。纳税人不得自行将期末应退税额直接填入下期申报表中“上期留抵税额”或按其他方式直接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如申请抵缴税款,则应向计征局征收窗口填报《申报表应退税额申请抵缴税款、退税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窗口人员审核后完成抵缴手续。纳税人如申请退税,则应向所属区局或管理分局填报《申报表应退税额申请抵缴税款、退税审批表》(一式三份),区分局审核后填写意见。对于同意退税的《申报表应退税额申请审批表》送交计征局。计征局根据该表和电脑信息核实应退税款,办理退税手续。
可以申报,在作废专票的情况下存在应退税额,但是后面重开抵消之后自己可能申报不起得去大厅申报了
不会产生负数,会产生多缴税额,可以申请退税或者以后月份递减税款。
完全有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作废的发票,或者是少做的收入,还有重复缴纳税金,仔细核定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