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职工医保,里面包含了生育保险,你住院和刚出生的小孩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刚出生的小孩半年内是上户口的期限,半年内有什么住院门诊的都可以凭交钱发票报销,劳动局那边没有给你讲清楚缴纳医保的范畴,这个也不能怪他们。
你先住院看病,收据发票留好,到时病好上户口后可以去报销的,具体的细节流程可以详询当地医保部门,医保只是劳动局的下属单位,他们解释的可能不太清楚。
《社会保险法》规定:新生儿母亲当年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可自动纳入医保,随母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方法查询
孩子是二胎对吧,又没保险,哪只有找相关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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