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变更申请证明信。正常情况下需要20左右工作日
到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带齐证明去公安局户籍处办理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