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2024-11-01 03:32: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身份证空档期,如果旧证过期,新证又没下来,那样耽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回答2:

  到期换领的,最早只能提前90天内办理,但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的,不受此限,可以随时补办: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领取、补办、换领身份证的最迟可领取期限是受理后的90天内可领取;
  2,如果当事人等身份证过期了再补办,容易给自身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提前90天以上办理的,则会给各地的派出所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所以没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3:

身份证过期一般建议提前3个月进行办理换证的,因为需要1-3个月时间才可以领取到,个人可以带上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身份证办理的,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也是可以办临时身份证使用。

回答4:

身份证要过期了可以提前1个月或半个月时间;也可以延后7-10天办理,是由自已撑握时间::
因为身份证过期办理,一般是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自已时
间进行安排过期补办的。
如果你想再要提前一些时间(半年或一年),可以用身份证丢失了的原因去补办,也是一样的。
所以身份证是可以在任何时间去补办理。

回答5:

提前办理算丢失、需要手续费等期再办理才算补办要提前办理身份证期前三月办理身份证合适三月新证刚拿温馨提示:需要带户口簿旧身份证户籍公安机关(派所或户政厅)办理
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