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干服务员,签合同一年,现在干三个月不想干了,店长不给清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4-11-20 01:45: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他们必须给你工资,按照劳动法,你不想干了,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信,让单位招人接替你的工作,不能直接刘走人

回答2:

合同签了一年你干了三个月就不干了 肯定会扣你违约金主要看合同上是怎么写的 不行的话现在提出辞职申请再干一个月不管店长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走劳动法有规定的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办理工作交接 他下个月还不给你清工资你就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大队或者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吧

回答3:

单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而且上班3个月,但是店长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就业局解决的。

回答4:

走正常辞职流程,如果你已经转正了,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时间到了做好交接就走,如果还在试用期,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离职就可以了,时间到了辞职如果店长不给工资,直接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

回答5:

自己去查看一下你的合同上面是怎么写的,如果合同期间内,员工想要离职会怎么办,上面都有写明,有的会写明要扣除多少工资,这就是违约金,属于正常收费,但是工资完全不给确实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