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参加活动的商贸零售企业通用。
开展“乐购长丰”行动,县财政拟投放百货消费券300万元,鼓励市民走进商贸零售企业消费。消费券在所有参加活动的商贸零售企业通用,可在企业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向百货、餐饮、家电、家居等领域,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消费”的模式,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左右,引导参与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优惠促销,鼓励企业与财政资金形成叠加效应,最大限度释放居民消费潜力释放,推动实体消费,引领市场恢复消费信心。
扩展资料:
除餐饮消费券外,合肥消费券其他类别的使用事项
合肥百货消费券和家电消费券可在合肥市域内参与活动的百货零售企业和家电销售企业使用,消费券兼容商家的优惠活动,百货、家电单笔消费30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家电单笔消费100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
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买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首轮汽车消费补贴1万辆,自5月6日开始,至6月5日结束,每1台车补贴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政务公开网-关于征求《长丰县消费券投放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