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问题,不能简单地说可以或不可以。因为如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程序批准的,就可以建,反之就不可以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就是前提条件,如果你不是农村村民,或你的占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政府的规定,那么就不可以在农村自建房,擅自建造就属于违间建筑,就是建了,也要拆除的。如果你是农村村民,原来也没有宅基地(如原来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成人了需要分家立户,而原来的宅基地是父母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自建房,则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所说的自建房是否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请自己对照政策界定吧。个人对政策的理解,提供你参考。
不可以自建,需要批准。如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程序批准的,就可以建,反之就不可以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就是前提条件,如果不是农村村民,或占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政府的规定,那么就不可以在农村自建房,擅自建造就属于违间建筑,就是建了,也要拆除的。如果是农村村民,原来也没有宅基地(如原来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成人了需要分家立户,而原来的宅基地是父母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自建房,则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农村不能随便建房子。
建房前,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才可以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如果不是农村村民,或占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政府的规定,则不可以在农村自建房。
如果是农村村民,原来也没有宅基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自建房,则是合法的。
城边农村应该不行,偏远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