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10*2/5=4万
第二年:(10-4)*2/5=2.4万
第三年:(10-4-2.4)*2/5=1.44万
第四年:(10-4-2.4-1.44-0.2)/2=0.98万
第五年:(10-4-2.4-1.44-0.2)/2=0.98万
年数总和法:第一年:(10-0.2)*5/15=3.27万
第二年:(10-0.2)*4/15=2.61万
第三年:(10-0.2)*3/15=1.96万
第四年:(10-0.2)*2/15=1.31万
第五年:(10-0.2)*1/15=0.6万
扩展资料:
采用年数总和法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1+预计使用年限)/2
5×(1+5)/2=15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特点:净值不变,折旧率逐年递减;开始时折旧额较多,以后年度逐年减少。
2008年:(220-10)×5/15=70万元;
2009年:(220-10)×4/15=56万元;
2010年:(220-10)×3/15=42万元;
2011年:(220-10)×2/15=28万元;
2012年:(220-10)×1/15=14万元。
注意事项:
1、双倍余额递减法,只在最后两年考虑预计残值; 年数总和法,每年都要考虑预计残值。
2、双倍余额递减法,固定资产余值逐年减少(最后二年除外);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逐年减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