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个“五年计划”(第一个1953-1957,第二个1958-1962......共12个)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中国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一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着手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补充: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十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2005年到2010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
“五年计划”是一个国民经常和社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当然,是每五年规划一次。 我国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2006-2010年的“五年计划”是“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就叫“十一五”。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十二五”规划的政策周期是从2011年到2015年。
在制定程序上,各部委省市区在2009年下半年初步完成本领域、本地区的规划统一汇总到国务院,编制全国的“十二五”规划,将在2010年下半年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讨论建议稿,而后提交2011年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审议通过付诸实施。目前,各部委省市区的“十二五”前期课题调研均已启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