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2月15号辞工到1月15号,老板不签字,怎么

2025-02-22 14:16:4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的,可以自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