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小说的类型文学

2024-11-06 0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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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文学有各种分类方法,比方说,最大的最广泛的文学分类就是从文学体裁上将文学分为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所谓的四大块,是我们的文学刊物办刊的基本原则。又比方说,小说可以按照篇幅的长短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按题材的不同分为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军事题材,等等。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认为,类型“在文学批评中指文学的种类、范型以及现在常说的‘文学形式’。文学作品的划分向来为数众多,划分的标准也各自悬殊”。文学类型是指人们对文学进行分类的方式,类型文学则是指文学类型化倾向的固定形式。文学类型化倾向应该是文学的一种常态,大家可能觉得奇怪,文学不是最强调独创性的吗,怎么类型化倾向又是它的一种常态呢?事实上,文学仅仅有独创性是不行的,如果每一部作品都与以往的作品毫无共通之处,都是完全的独创、完全的创新,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读者无法在已有的阅读经验和审美经验基础上来接受这个作品。不管是创作也好,还是阅读欣赏也好,都是人类经验的积累和展开,如果永远都是独创的,没有共同之处的,人类的经验就不可能积累、深化。因此,当文学创作过程中有一种新的因素被人们接纳并受到人们的欢迎时,这种新的因素就会产生一种吸引力,作者会被这种吸引力所吸引,自然地靠近这种新因素,而读者则会在阅读中认同这种新的因素,形成固定的审美经验。这就是我说的文学类型化倾向。由于存在着文学类型化倾向,审美经验才有可能获得不断的积累和提高。所幸的是,文学不仅仅存在着文学类型化倾向,而且还存在着创新性倾向,创新性是反类型化的,创新性倾向就避免了因为类型化而导致文学的千人一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就是在类型化和反类型化的相互抗衡相互争夺的张力中发展的。类型文学就是将文学类型化倾向以一定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用一个比喻来形容,类型文学就是搭建起一个固定的舞台,作家要在程式化的表演中展现文学的独创性。
具体在小说中,我们就会有小说类型一说,小说类型同样也是不同于类型小说的。小说类型是指在分类上更宽泛一些,也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比方说,在某种理论视野下,小说就分为了纯小说和通俗小说两类。类型小说则是指那些在题材选择、结构方式、人物造型、审美风格等方面有着比较定型的类型化倾向的、读者对其有着固定的阅读期待的小说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