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补偿(赔偿)只要与你户协商一致,合法有效。就同一事实,你户无权要求再次补偿。至于低保问题,如果生活更加困难,可以按照当地低保政策申请增加。需要强调的是,土地整治,是国家提倡的,不属于土地征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存在土地征用赔偿问题。
农村土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新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占用你户承包的农田,只要办理了相关报批手续,合法有效。至于赔偿多少,由你户与村里协商,原则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由于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村里通过协商,赔偿你户余下的15年承包期内承包损失费,是由一定道理的(二轮承包到期后,村里应当收回土地,重新发包)。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作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
其中,尤其强调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如果你家的承包地,是村集体用于新农村建设,是需要办理征用手续的。
如果你家的土地只补偿了土地使用费,而没有其它的费用,是不合理的,还应当赔偿土地安置费等。
法律链接:《土地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