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判断正误

2025-05-04 2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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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