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我国1955年10月1 日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行政区包括23个市、7个地区、5个自治州、68个县和自治县,全区总面积166.04万平方公里,为中国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总面积占中国六分之一。
22个市:自治区管辖地级的乌鲁木齐市(自治区首府)和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交兵团管理的5个县级市);
其余15个县级市交所在的自治州或地区代管: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和田市、伊宁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奎屯市、博乐市、昌吉市、阜康市、库尔勒市、阿图什市、乌苏市。
7个地区: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5个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68个县中有6个民族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7个地区、5个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