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规定,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3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方案允许不再硬性强调对户口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规定在疆参加高考的学生需要具备至少4年以上连续完整的学籍,还要求学生有中考成绩,有3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并且对考生的父母也有严格要求。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同时要求在疆参加高考的考生父母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要逐年增加,学生学籍从2015年要求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4年并有4年完整学籍,到2016年初二、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至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5年并有5年完整学籍,再到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6年(初一至高三)并有6年完整学籍。这对已经在疆内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了方便,也对将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限制。可以说对高考移民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政策未来趋势】
自2014年起,①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并有三年完整学籍,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自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社厅联合出台《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现面向社会正式公布。《方案》自2014年起试行。
《方案》统筹考虑来疆务工人员子女升学需求和我区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对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自2014年起,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并有三年完整学籍,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二)自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三)自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四)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方案》既遵循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又充分考虑新疆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我们明确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高考要求,强化相应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细化资格条件,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从新疆区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我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高等院校在我区的优质招生计划有限。我们坚持有利于保障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需求和我区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按照既要保障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权益,又要保护新疆本地考生正当权益的思路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三是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对不符合在新疆高考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都将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提早宣传,确保考生能够正常参加高考。
四是加强监督、严防作假。加强对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利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的政策伪造(空挂)学籍、“投机报考”等舞弊现象,坚决禁止弄虚作假行为.
望采纳
外地户口在新疆买不了社保,纳税是指什么,打工的复印老板交的纳税证明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