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94年就一直在公司上班至今已20年,明年达到退休年龄才交了13年社保,.2002年才给员工

2024-11-16 0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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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的行为违法。既然公司一直不理睬,你也就不再找他们了。你可以这样维权(供参考):

  1. 收集准备好足以证明你从1994年至今就一直在为公司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胸牌、工资单等;

  2. 然后学习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仲裁法》,不需要太过细地研究,但要比照自己的实际问题,搞清楚作为劳动者者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该怎样依法维权;

  3. 心中大致有数后,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要注意仲裁的时限是,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起一年内;

  4. 你依法可以主张:公司必须补缴1994年以来的.社保欠费(当然你也要承担规定的缴费比例)、并依法给予相当于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你不必顾虑;

  5. 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再要求给予双倍的赔偿金。

  6. 个人认为,一旦这样做后,你就没法在该公司工作下去了,所以干脆以上述理由提出书面辞职,由于是公司违反在先,你依法可以无须公司批准就实施辞职,一心一意通过劳动仲裁甚至走司法程序维权;

  7. 如果这样做,你应当把辞职后公司必须将所有与你相关的社保手续和缴费收据或凭证与辞职手续提供给你的要求明确写进辞职书和仲裁请求中去,以便你辞职后到社保局去将社保关系转为以个人身份续保,为明年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做好准备。

    只要你有勇气有决心依法维权就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