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要离婚,但双方都在争夺孩子,有一个快六岁了。小孩出生一岁后多伴都外公外婆帮带,户口也在外婆

2024-11-22 23:11: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是男方还是女方?

回答2:

不必争夺。人的归宿在于情感,只要对孩子付出爱,就有爱的回报。只要孩子是你亲生的,孩子不管在何方,孩子都是你的。关健是在对孩子的抚养中,你付出多少。人们常说,人在做,天在看。

回答3:

我感觉你不在乎你小孩,如果是儿子你就要吧,女儿就算了

回答4: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