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2025-04-23 0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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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概念,依《民法通则》第43条,法人对其雇员的职务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职务行为以外的行为不承担责任。这里所说的法人是指公司,而非法定代表人。因此如果是您父亲的职务行为给他人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应该由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而非您个人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未参与实际经营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