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婚前只有登记男方的名字,结婚以后如果一起还贷,结婚后还贷的部分有女方的份,就算不加女方的名字,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那一部分没有你的份。
2、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写了你们的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肯定也有你的份。
房子首付是男方,那么分手时如果结婚那一天没有注明男人首付,就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结婚的时候有公证说男方首付,那就应该刨除首付后的价格平均分。
房产证上只要写上你的名字,分手后你都能拿到属于你的份额,如果他抵赖,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拿到你的份额。
如果你还觉得不放心,可以带上房产证以及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这样可保万无一失,有了公证处这个保证人,没有人还敢抵赖了。
只要房子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就是有你的一份。至于是不是占有一半,则需要在房产证上注明你占有的份额。
写上名字就是共有,如果不写名字,你们共同还款且结婚的话,也是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