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医院门诊检查可以报销。
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普通门诊统筹进行规范管理。门诊统筹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村卫生室提供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门诊医疗服务;
三、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四、参保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基础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
五、经省人社厅研究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应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结算。
扩展资料
报销比例
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二、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三、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四、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五、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报销说明
1、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
2、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3、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4、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
参考资料凤凰网-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增加
参考资料人民网-8种情况可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门诊报销
医保卡在医院门诊检查可以报销。
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普通门诊统筹进行规范管理。门诊统筹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村卫生室提供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门诊医疗服务;
三、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四、参保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基础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
五、经省人社厅研究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应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结算。
扩展资料
人力社保局发布,包括老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等在内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水平将提高,门诊报销封顶线从2000元统一至300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也提至18万元。同时城乡大病患者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也提高了10%。
自2013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在当年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可再享受“二次报销”。而且这项报销不需个人申报,医保系统自动结算,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参保人的存折。
此次在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负担的前提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封顶线: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由2000元统一至3000元,也就是说包括老人、学生儿童和无业人员在内的城镇居民年度门诊报销额度比原来增加1000元;住院封顶线也由17万元统一至18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明年元旦起,城乡居民医保看门诊有报销了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城镇居民门诊报销额提至三千元
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治疗费用需超过报销的起付线。2.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
医保卡在医院门诊检查可以报销。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村卫生室提供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门诊医疗服务;
三、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四、参保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基础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
五、经省人社厅研究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先要去看病的医院办理医疗定点,结算的时候直接给你报销了。门诊一个月最多只能报销300还是500,我忘记了。反正就这么多。
定点结算发票上有医疗统筹部分,如下:33.1就是统筹,也就是报销部分,直接划扣报销。个人结算10.22,这是个人需要支付的部分,发票上最后结算为43.32是证明一共花了多少钱,最后你结算的时候医保卡只需要支付10.22元。 如果没有办理定点就没有33.10元这块费用产生,直接在个人缴里面。是否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