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离!
打工有个不成法律的民间规定:
自离走人,工厂不给一分钱,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也是行规。
告诉你个秘密,最后一个月,多请假,少上班就马上度过。
要是在工厂上班的时候非常的不开心。我觉得还是早点离职比较好。这样还会。重新再找一份工作。做点自己喜欢的工作。就不会那么烦了。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跟自己爱好,相匹配。这样才工作起来就会比较开心。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如果已过试用期,则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才可以走。如果想提前走,可以请病假后事假。
我想你最好做完再走,因为你现在走了可能玩影响你的工资的,因为你不干了都得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的。
这是没办法的,你要辞职的话必须提前一个月和公司说,你应该调节好自己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