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增值税从法理上说,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的,也就不影响应税所得。
2、从实践上看,所得税的计算,都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
从会计处理上,销项税单独计算,不列入收入,所以不影响所得;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最终从销项税中抵扣掉了,所以,也不影响所得。
所以,也不能再在税前扣除;
3、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会计处理上,最终进入了产品成本,在计算利润时,先行扣除了,所以属于可以抵扣。
所以,不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问题。
你好!
1.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就是指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含“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属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3.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支付的全部含税成本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数字部分。既然企业所得税的营业利润是收入-成本-费用,且企业所得税计算时需要做到配比,既然收入中不包括增值税,那么自然不能抵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