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销过了就好办了如果你还想用原来的店名的话就带着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自己本人的份证复印件2份、1寸彩照1张、经营地点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租赁合同1份、。不想用原来店名的话转让合同就不用了。我们这里办是不用上述材料的原件的。不过也不排除可能你们那里的工商所要看一下确定真伪所以最好把原件也带上或者打电话给工商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