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助金在哪里领

2025-03-03 04: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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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办理好工伤鉴定后,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如何领取医疗补助金。
医保补助金的领取步骤: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6、领取
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办理需要的手续
1、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居住在我市的外地城乡居民,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
2、提供材料:户口页、新生儿另提供出生证明、外市居民提供暂住证;
3、缴费标准:本市居民个人缴费180元/年,(政府补助每年500元/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参保人员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4、办理时限:城乡居民按自然年度参保,在每年第四季度办理下一自然年度参保缴费手续,次年一月一日生效;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6、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