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指拥有产业或企业所有权的人,值产业的所有者。
清褚人获《坚瓠十集·揽田》:“崇明佃户揽田,先以鸡鸭送业主,此通例也。”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专门为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独立法人。
业主可以是项目最初的发起人,也可以是发起人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而在项目的保修阶段,业主还可能被业主委员会(由获得了项目产权的买家或小买家群体组成,在国外也被称为业主法人团)取代。在中国传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与建设行政管理体系中,业主也被称为“建设单位”。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业主是在区分所有权制度下的一个法律概念。
法律认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1、业主和房屋所有权人不是同意语。房屋开发商、投资商是建筑物所有权人,但一般不称为业主。
2、业主是一个集合概念,具有独立宗地并且只有一个所有权人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也不成为业主,例如酒店、大厦的所有权人。
3、按照共有关系拥有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也不称为业主。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到B公司所有的构筑物,需对其进行改造、加固,经B公司同意后,委托C公司建设;此时A公司为出资方,A为建设单位,产权所有方B公司,业主为B公司。)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投标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建设楼盘出售,这就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项目。
楼盘未出售之前,公司是业主。出售以后,住户是业主。一般说业主是指房产的拥有者,他们是房产开发公司的服务对象或上帝。
房地产公司对楼盘的设计由设计院承担。设计院是专门从事各种设计的企业,包括桥梁、住宅、厂房、机器设备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楼盘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计一般都由建筑设计院承担。
楼盘的建筑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采取总承包办法),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合同关系。施工单位再把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分包方,双方也是合同关系。
总之,这是一个彼此由分工联系和利益关系结成的共同体。
而使用单位,字面上的解释就是使用这个工程主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租用者或者其他使用的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比如一幢公寓,你是业主,开发公司是建设单位,这里你也是使用单位,但有时你投资的项目不一定是你自己使用的,比如公寓约定建好就出租给另一方,它就是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