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有可能影响到您近期的医保待遇,如果是跨社保年度办理,有可能影响到您要补缴社保的金额。一般达到退休年龄以后社保的系统会自动停保,如果您不是及时办理退休,停保期间的医疗统筹是冻结的,如果这期间看病就医只能够刷医疗个人账户余额,刷完全部自费无法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我们一般一个社保年度是每年的7月到次年的6月。如果您是在今年6月刚刚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养老累计缴满15年,医保不足年限的话,办理养老的退休需要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的计算的基数是根据退休的社保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这个时候你在6月办可以按照去年的社平工资计算,如果7月份办理需要按照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算,自然不划算。
单位不给办理退休手续的做法是不对的。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包括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退休后的赔偿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于劳动者的工资,它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后,所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发到退休人员手中,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或延缓发放。因此,赵先生可依据相关政策尽快与单位协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