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如下情形,法院会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院规定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法院调解,而另一方不到场的,那法院可能会进行开庭审理,然后对方还是不到场的,就会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