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回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25-03-12 19: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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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来函所反映的提前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时间要素来具体分析。第十四条中所指“上下班途中”,应是指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及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具体来说,就是贵单位明确规定的已为制度化遵守的工作时间,职工在这段时间内从事生产活动,从开始直到结束。而朱某未履行请假报批程序,未经单位领导许可,也不是经单位领导指派外出,而是在正常工作没有结束的时间内擅自离岗,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