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手续?拜托了各位 谢谢

2025-03-13 0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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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一、探亲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兰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7、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二、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 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 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兰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兰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本人《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三、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申请1年商务签注,须曾办理过3个月多次签注并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三次以上)使用。 (一)受理范围: 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上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中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和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上述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及上年度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所需材料: 1、《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2、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兰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五、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回答2:

如何办理内地去香港所需的港澳通行证 http://www.genjvdi.com/n7968c103.aspx 内陆去香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可以通过当地旅行社办理或本人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行办理。具体办理分以下几种情况:(以北京为例) 1.北京市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访问或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请您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照附发的办理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除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外,需准备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领取。 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6:30 乘车路线:乘坐44路、13路、116路、807路、10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即到。 出入境海淀受理点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空军总院斜对面) 出入境朝阳受理点地址:朝阳区京广大厦商务楼二层 受理点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淀受理点: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朝阳受理点: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外地在京人员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外省(市)人员申办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期限的限制,申办1年多次商务签注需在京暂住1年(含)以上,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也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不受暂住限制。所需材料与北京市居民申请条件相同。 3.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访问和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 也可从网络下载表格,网址: www.bjgaj.gov.cn →网络便民服务→表格下载 4.填写申请表 您在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时应注意: 1) 填写《申请表》1份,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准涂改; 2) 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相符,填表用标准简化汉字; 3) 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已变更升位的按18位填写。“户口所在地址”是户口簿首页“住址”栏的具体地址。“现住址”是申请人的当前居住地; 4)“工作单位”须写全称。档案存放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应注明档案存放地。离(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的写原单 位; 5)“申请种类”、“前往地”、“往返次数”和“申请事由”栏须在与申请事由相符的“□”内划“√”; 6)“声明”栏内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7) 赴港澳探亲须填写“港澳地区亲属情况”; 8)“领取证件方式”请按需选择填写; 9)“家庭成员”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和岳父母; 10)“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按序填写,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1)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是须报备人员的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回答3:

事项名称:内地居民双程赴港澳地区探亲和旅游(个人游、团队游)内 容 核发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和旅游(个人游、团队游)法律依据 (一)《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二)《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审批管理工作规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条 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人员申请探望香港或澳门直系亲属、近亲属;申请材料 (一)探亲1.填写《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香港或澳门亲属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4.港澳亲属关系证明。(二)旅游1.填写《深圳市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或《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参加团队旅游的提交旅行社发票;5.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格 《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见附表)该表格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或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领取,也可以在深圳市公安局信息网( http://www.sz3e.com )上免费下载。 申请受理机关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程 序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一)探亲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多次签注。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法律效力 (一)探亲批准后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二)旅游审批后签发港澳通行证及访问、旅游签注。收 费 无年审或年检 无时 限无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 受理地点 ◇出入境管理处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出入境管理处2号办证大厅◇罗湖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罗湖公安分局一楼出入境管理科◇福田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公安分局一楼出入境管理科◇南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南山区中心园路1号南山分局综合服务大厅◇宝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宝安区十区前进路宝安分局办证大厅◇龙岗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龙岗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盐田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盐田区官上路6号盐田公安分局户政综合办证大厅

回答4: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去港澳游玩,那么便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那么如何办理呢?又需要多少钱呢?

回答5:

内陆去香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可以通过当地旅行社办理或本人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行办理.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