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被公交车门夹伤,是否属于工伤。

2025-02-28 04:16: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按照国家规定,上下班途中意外致伤一个算是工伤。可以申报。

回答2: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按你所说的情况因属于意外伤害,无法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