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获得财政补助,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重庆主城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重庆主城区按揭购房,三是购买首套房。在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后,购房者每年将获得自己当年所缴个税的40%的财政补助。财政局相关人士释疑“补助”说:“在计算补助款额时,个税是按年度计算的,因此计算时间有一个上限,即2008年12月,也就是说,自2009年12月起,在主城区缴所得税满一年,并按揭了首套房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补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