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惠王今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国,则为王之大夫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家,为大夫既欲利益其家,则为王之士庶人亦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身。
孟子注疏 汉·赵岐 注 宋·孙奭 疏
孟子见梁惠王。(孟子?梁,魏惠王礼请孟子见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曰,辞也。叟,长老之称,犹父也。孟子去齐,老而之魏,王尊礼之曰:父,不远千里之路而来,此亦将有以为寡人兴利除害者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知王欲以富国强兵为利,故曰:王何以利为名乎?亦有仁义之道可以为名。以利为名,则有不利之患矣。因为王陈之。)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征,取也。从王至庶人,故言上下交争,各欲利其身,必至於篡弑,则国危矣。《论语》曰:“放於利而行,多怨。”故不欲使王以利为名也。又言交为俱也。)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万乘,兵车万乘,谓天子也。千乘,诸侯也。夷羿之弑夏后,是以千乘取其万乘者也。)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百乘之家,谓大国之卿食采邑有兵车百乘之赋者也,若齐崔、卫甯、晋六卿等,是以其终亦皆弑君,此以百乘取千乘也。上下乘当言国,而言家者,诸侯以国为家,亦以避万乘称,故称家。君臣上下之辞。)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周制:君十卿禄。君食万锺,臣食千锺,亦多,故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苟,诚也。诚令大臣皆后仁义而先自利,则不篡夺君位,不足自餍饱其欲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仁者亲亲,义者尊尊。人无行仁而遗弃其亲也,无行义而忽后其君长。)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复申此者,重嗟其祸也。)
[疏]“孟子见梁惠王”至“何必曰利”。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之道,当以仁义为名,然后上下和亲,君臣集穆,天经地义,不易之道,故以建篇立始也。“孟子见梁惠王”者,是孟子自齐至梁见惠王也。“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者,王,号也,以业为言也;曰,发语词也;叟,尊老之称也,言惠王尊老孟子也。惠王尊孟子,曰:叟,不远千里之路而至,此相将亦有以利益我国乎?云“亦”与”“乎”者,况外物不可必,又非可止於一事耳,故云“亦乎”,与《论语》云“不亦说乎”“不亦乐乎”同。“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者,是孟子答惠王也。言王何必特止曰财利,我亦有仁义之道,以利益而已。上利以财利为言,下利以利益为言。“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者,是孟子托言也。言惠王今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国,则为王之大夫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家,为大夫既欲利益其家,则为王之士庶人亦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身。假使上至下至於士庶人,皆且取其利益,而国必危乱丧亡矣。王以国为问,大夫以家为问,士庶人以身为问者,王称国,故以国问;大夫称家,故以家问;士庶人无称,故以身问而已。“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者,孟子言上下交取其利而国丧亡者,是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所弑也,无它焉,则千乘之家欲以万乘之利为多也。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所弑也,亦无它焉,是百乘之家欲以千乘之利为多也。云弑者,自下杀上谓之弑。“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者,孟子言凡欲天子之万乘者,且於其内取千乘,而为天子之诸侯;欲诸侯之千乘者,且於其内但取百乘而为之大夫,是亦不为少矣,何必交相争夺,慕多为胜耶?“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者,孟子言且令臣庶皆后去其仁义,而先且以自利,则不交相杀夺,故不足自饱餍。言必杀夺,如千乘夺取万乘,百乘夺取千乘,然后为饱足也。“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者,孟子言未有心存乎仁而遗弃其亲者,亦未有存义而后去其君者,“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者,孟子重嗟叹其祸,故曰:王今亦当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特止言其利。一说云:是惠王悟孟子之言为是,而以己言为非,故亦应之曰:仁义而已矣,何必言利。
○注云“孟子”至“见之”。
○正义曰:案《魏世家》云:“惠王三十五年,惠王以厚币招贤者,邹衍、淳于髡、孟子皆至梁”是也。
○注“曰,辞也”。至“之魏”。
○正义曰: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刘熙曰:叟,长老之称,依皓首之言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云“去齐之魏”者,案《史记·列传》云“孟子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乃?魏”是也。
○注“征,取也”至“俱也”。
○正义曰:征,正也。盖言君子至於利也,非释之而弗取也,特不可交征而正取之尔,犹季氏聚敛以弱鲁,赵孟资之倾晋之类故也。引“《论语》曰:放於利而行,多怨”者,证其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亡之意也。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也。云“交,俱也”。盖云俱,皆也。
○注“万乘”至“万乘也”。
○正义曰:案《司马法》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一同百里,提封万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云“夷羿弑夏后”者,引之以语千乘取万乘也。案鲁襄四年《左传》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Θ迁於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预曰:“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后为少康所灭。”注云夷羿者,《左传》襄四年杜注云:“夷,氏也。故云夷羿。
○注云“齐崔、卫甯、晋六卿等”。
○正义曰:此引之以证百乘取千乘也。齐崔,崔杼,为齐之大夫,《语》云“崔子弑齐君”,襄公二十五年《左传》云“崔杼作乱”是也。卫甯,甯喜也,为卫大夫,《史记·世家》卫献公十八年:甯惠子与孙文子逐献公,献公奔齐,齐置献公於聚邑,孙、甯共立定公弟秋为卫君,是为殇公。殇公十二年,为晋平公所执,献公复入卫。后元年诛甯喜。又襄二十六年书“甯喜弑其君剽”是也。六卿:魏献子与韩宣子、赵简子、智文子、中行氏子、范献子六人是也。《史记·世表》云:昭公二十八年,六卿诛公族,分其邑,各使其子为大夫故也。
○注“周制”至“不多矣”。
○正义曰:周制盖言周之所制也。《王制》云“君十卿禄”是也。云“锺,量名也”,晏子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釜十为锺”是也。
○注“苟诚也”至“欲矣”。
○正义曰:《语》云“苟子之不欲”、“苟能正其身”之苟同。去厌者,《说文》云:“餍,饱也,字从厌从食也,饱则厌食也。”此一章遂为七篇之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