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22日起,国债逆回购新规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沪深市场国债逆回购的计息规则发生变化
国债逆回购收益=成交额×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实际占款天数/365天。
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天数,按自然日计算,以天为单位。
二、沪市国债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法发生变化
国债逆回购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你好,国债逆回购2017年5月22日起执行新规,该新规核心内容大致包括三方面:1、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2、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3、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新规执行后,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交易所债券回购利率的节假日效应将消失。而且随着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回购市场大幅跳动的局面将渐渐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