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权贵资本主义的形成应当朔源到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苏联长期以来形成的全盘国有化格局是十分不合理的,适当出售一些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缩小国有经济的比重,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是必要的。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就着手规划和推行私有化和市场化,苏共和苏联政府相继制订了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纲领和法令。当年苏联政府提出的稳定经济的“500天计划”,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向企业职工和居民出售国有资产。在这种背景下,从1987年开始,苏联出现了隐性私有化现象,先是共青团干部利用了这时在苏联出现的一个不受任何控制的自发市场形成的时期,逐渐扩大经营活动范围。国家各级官员看准了风头,纷纷亲自出场亮相,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利,开始了“国家对国家的私有化”。官员们借行政改革之名,取消了各个职能部,在它的基础上建立了股份公司形式的康采恩;控股额转到了国家手中,其它股份则在部的领导人之间分配了;一般来说,领导康采恩的人就是被撤销的部的第二或者第三把手。著名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就是这样出现的。在金融领域,变相的私有化之风也日益盛行,在这个阶段出现的大银行,大多数是借助于原来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的私有化组建起来的。例如,由工业建筑银行分出了俄联邦工业建筑银行、圣彼得堡工业建筑银行、莫斯科工业银行、莫斯科跨地区银行和几百个其它银行。也有的商业银行是在部的财务局基础上建立的,原来的财务局长或者副局长就变成了银行董事长。著名的“七巨头”中的银科姆银行、梅纳特帕银行、信贷银行、首都银行也成立于这个时期,它们的资本实际上都是来自国家的。此外,共青团干部和政府官员们还通过苏维埃分配体系的私有化,在国家供销机构和商业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交易所、合资企业和大的商社。
在戈尔巴乔夫下台前,统一的“全民”国家所有制已经严重失控。管理人员变成了所有者。国家官员、党的职能人员、共青团积极分子成为了最初类型的俄罗斯企业家、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万富翁和“新俄罗斯人”。据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精英研究室的调查统计,75%以上的政治精英和61%以上的企业精英,是从原来的苏维埃官员中产生的。新的政治精英主要是由原来的党务工作人员和苏维埃工作人员构成的,而新的经济精英则出身于共青团和经济工作者。对此,连叶利钦曾都不得不指出:“我们争论私有化是否必要已经长得令人不能忍受。同时,那些党和国家的精英们已经积极地进行他们个人的私有化了。其规模、其劲头、其虚伪都令人震惊。苏联私有化已经搞了很长时间,但却是混乱的、自发的、并常常是违法的。今天,有必要掌握主动。我们决心这样做。”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苏联解体后,叶利钦开始在俄罗斯积极推行以私有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政府积极推行的证券私有化、全权委托银行、开放金融市场等措施,直接促成了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成了新生的权贵资产阶级的助产剂。新生的权贵资产阶级在私有化过程中是如何瓜分公共财富,掠夺广大民众,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呢?
一、廉价收购私有化证券,转而购买企业股票,掌握控股权。俄罗斯私有化是从无偿发放私有化证券起步的。在1992-1994年间,政府给每个公民(1.49亿人)分发面额1万卢布(按1992年汇率计算合72美元)的证券,每人只要象征性的支付25卢布,即可获得面值10,000卢布的购买券。凭证可购买企业股票或入股投资基金,也可有偿转让或出卖。数以千百万计的俄罗斯人成为了股民。有的人持一股,有的人持两股。这样,在法律上就发生了财产的分散。证券私有化只是从法律上把企业变得无主了,但是并没有创造出财产占有者来。原来的财产占有者是国家,现在完全把它排斥了,不让它管理了,成群的持股者全然不知所措,只有等待,但接着发生恶性通货膨胀,1992年达到2501%。广大民众迫于生计,纷纷出卖私有化证券。暴富者和经理们乘机廉价收买,私有化证券向他们手中集中。于是企业实质上完全落入了暴富者和经理们的控制中。俄罗斯的私有化,注重的是有计划地快速和大规模转变所有制形式,而不是培育能创造效益的资产所有者。由于成千上万的企业突然之间变成股份公司,国家根本无法参与私有化过程,更不可能在实施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作用。这种局面的出现,还由于俄罗斯企业的商业化、合作化和私有化是一起上马的。由于是这样一种态势,再加上越来越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物价完全放开,私有化的发展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让经理厂长们自己去控制企业。这样做的出发点是要同时完成两项任务:一是用企业自身的私有化加速经济的非国有化进程;二是用改变所有制和争夺对改革进程的监督权来破坏中央官僚主义经济管理机构的基础。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是,把实施私有化的大权实际上转交给了企业经理和部分地方官员,使得他们有条件把原来对资产的管理权变成现实的对资产的所有权。个人股份可以自由出售则更助长了这些经理和新出现的商业公司代表控制企业的势头。而且这一切又都是发生在苏联解体、俄罗斯的国家体制正在经历危机的时刻。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的情况下,也就只能是从法律上承认经理和官员们对企业财产的控制,别无其它选择。
二、在企业改制分配股权之机利用行政或管理权力掌握股票控制权。由于俄罗斯私有化的方式,原国有资产的大部分被以很低的折价转让给新的所有者。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基本立法指导原则是:通过股权在居民中的广泛分散化,建立由雇员管理的企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具有强烈的亲资本主义倾向,这一计划的实施背离了初衷。大部分内部股落入原来的管理者手中或被置于其控制之下,往昔的"红色厂长"摇身一变,成了企业主。私有化《纲领》提出了三种股份制方案供企业选择:按照第一方案,企业领导人除可得到不超过法定资本25%的优先股(优先分到股息)外,还可按优惠条件购买不超过法定资本5%的有表决权的普通权。第二方案,企业职工可按国家资产委员会规定的价格购买51%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按照这个方案,企业领导人的身份便由国有资产代理人转化为企业实际控股人。第三种方案,企业股票50%自由出售,20%有投票权的股票按30%的折扣出售给企业职工。绝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1、2种方案。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部门失职,腐败成风,资产评估机构职能扭曲,股份制改造成了权势者瓜分国有资产的一次盛宴。政府将部分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实行公开拍卖,企业经理和部分地方官员或者其它暴发户通过钱权交易,按照大大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俄罗斯的私有化是基于对国营企业资产的不准确的估价。在估价中,以俄罗斯各公司1992年7月的帐面价值作为公司的基础价值,未考虑无形资产的因素,也未根据通货膨胀对价值进行调整。这一决定使投资者可以以非常优惠的条件购买国有资产,不管是通过拍卖方式还是通过内部购买方式。因此,最后俄罗斯整个产业的总值极低就不让人吃惊了。当证券私有化1994年6月结束时,俄罗斯的产业总值还不到120亿美元。连丘拜斯的顾问们都对此感到震惊,他们自问道,"难道俄罗斯所有的产业资产,包括石油、天然气、一部分运输业和大部分制造业,加起来也不如美国一个Kellogg公司值钱?"据俄罗斯国家杜马私有化结果分析委员会委员弗·利西奇金透露,俄罗斯已出售的12.5万家国有企业,平均售价仅为1300美元,其价格之低廉创世界记录。例如,拥有34000多名职工的大型国有机器制造企业乌拉尔机械制造厂仅卖了372万美元,拥有350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钢铁厂仅卖了373万美元,拥有10500多名职工的科夫罗夫军工厂只卖了270万美元,拥有543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拖拉机厂只卖了220万美元,而欧洲国家一个中型面包厂价值就达200万美元。据统计,俄罗斯500家大型国有企业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但只卖了72亿美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上万亿美元。1992年-1996年,私有化进款占政府预算收入的比重仅为0.13%-0.16%。至于向居民无偿赠送的“私有化券”,政府更是分文未得。据利西奇金援引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的数字,从1992年到1996年期间,每年上缴预算的私有化收入仅约占预算收入总额的0.15%,仅1996年一年,因国有企业私有化造成的损失就比希特勒侵苏战争使国家财产遭到的损失还要多。
三、在银行私有化和全面开放金融市场过程中,新权贵们乘机聚敛钱财。他们纷纷创办银行(最多时达3000多家)和各种储蓄机构,高息揽储,炒买炒卖外汇;或者开设投资公司,借用民间资本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通过向政府提供抵押贷款(即俄政府实行的“股票抵押贷款计划”),一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企业被政府作为换取私人银行"贷款"的抵押,实际上以低价出卖。
俄罗斯权贵资本主义的形成应当朔源到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苏联长期以来形成的全盘国有化格局是十分不合理的,适当出售一些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缩小国有经济的比重,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是必要的。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就着手规划和推行私有化和市场化,苏共和苏联政府相继制订了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纲领和法令。当年苏联政府提出的稳定经济的“500天计划”,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向企业职工和居民出售国有资产。在这种背景下,从1987年开始,苏联出现了隐性私有化现象,先是共青团干部利用了这时在苏联出现的一个不受任何控制的自发市场形成的时期,逐渐扩大经营活动范围。国家各级官员看准了风头,纷纷亲自出场亮相,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利,开始了“国家对国家的私有化”。官员们借行政改革之名,取消了各个职能部,在它的基础上建立了股份公司形式的康采恩;控股额转到了国家手中,其它股份则在部的领导人之间分配了;一般来说,领导康采恩的人就是被撤销的部的第二或者第三把手。著名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就是这样出现的。在金融领域,变相的私有化之风也日益盛行,在这个阶段出现的大银行,大多数是借助于原来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的私有化组建起来的。例如,由工业建筑银行分出了俄联邦工业建筑银行、圣彼得堡工业建筑银行、莫斯科工业银行、莫斯科跨地区银行和几百个其它银行。也有的商业银行是在部的财务局基础上建立的,原来的财务局长或者副局长就变成了银行董事长。著名的“七巨头”中的银科姆银行、梅纳特帕银行、信贷银行、首都银行也成立于这个时期,它们的资本实际上都是来自国家的。此外,共青团干部和政府官员们还通过苏维埃分配体系的私有化,在国家供销机构和商业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交易所、合资企业和大的商社。
在戈尔巴乔夫下台前,统一的“全民”国家所有制已经严重失控。管理人员变成了所有者。国家官员、党的职能人员、共青团积极分子成为了最初类型的俄罗斯企业家、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万富翁和“新俄罗斯人”。据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精英研究室的调查统计,75%以上的政治精英和61%以上的企业精英,是从原来的苏维埃官员中产生的。新的政治精英主要是由原来的党务工作人员和苏维埃工作人员构成的,而新的经济精英则出身于共青团和经济工作者。对此,连叶利钦曾都不得不指出:“我们争论私有化是否必要已经长得令人不能忍受。同时,那些党和国家的精英们已经积极地进行他们个人的私有化了。其规模、其劲头、其虚伪都令人震惊。苏联私有化已经搞了很长时间,但却是混乱的、自发的、并常常是违法的。今天,有必要掌握主动。我们决心这样做。”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苏联解体后,叶利钦开始在俄罗斯积极推行以私有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政府积极推行的证券私有化、全权委托银行、开放金融市场等措施,直接促成了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成了新生的权贵资产阶级的助产剂。新生的权贵资产阶级在私有化过程中是如何瓜分公共财富,掠夺广大民众,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呢?
一、廉价收购私有化证券,转而购买企业股票,掌握控股权。俄罗斯私有化是从无偿发放私有化证券起步的。在1992-1994年间,政府给每个公民(1.49亿人)分发面额1万卢布(按1992年汇率计算合72美元)的证券,每人只要象征性的支付25卢布,即可获得面值10,000卢布的购买券。凭证可购买企业股票或入股投资基金,也可有偿转让或出卖。数以千百万计的俄罗斯人成为了股民。有的人持一股,有的人持两股。这样,在法律上就发生了财产的分散。证券私有化只是从法律上把企业变得无主了,但是并没有创造出财产占有者来。原来的财产占有者是国家,现在完全把它排斥了,不让它管理了,成群的持股者全然不知所措,只有等待,但接着发生恶性通货膨胀,1992年达到2501%。广大民众迫于生计,纷纷出卖私有化证券。暴富者和经理们乘机廉价收买,私有化证券向他们手中集中。于是企业实质上完全落入了暴富者和经理们的控制中。俄罗斯的私有化,注重的是有计划地快速和大规模转变所有制形式,而不是培育能创造效益的资产所有者。由于成千上万的企业突然之间变成股份公司,国家根本无法参与私有化过程,更不可能在实施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作用。这种局面的出现,还由于俄罗斯企业的商业化、合作化和私有化是一起上马的。由于是这样一种态势,再加上越来越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物价完全放开,私有化的发展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让经理厂长们自己去控制企业。这样做的出发点是要同时完成两项任务:一是用企业自身的私有化加速经济的非国有化进程;二是用改变所有制和争夺对改革进程的监督权来破坏中央官僚主义经济管理机构的基础。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是,把实施私有化的大权实际上转交给了企业经理和部分地方官员,使得他们有条件把原来对资产的管理权变成现实的对资产的所有权。个人股份可以自由出售则更助长了这些经理和新出现的商业公司代表控制企业的势头。而且这一切又都是发生在苏联解体、俄罗斯的国家体制正在经历危机的时刻。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的情况下,也就只能是从法律上承认经理和官员们对企业财产的控制,别无其它选择。
二、在企业改制分配股权之机利用行政或管理权力掌握股票控制权。由于俄罗斯私有化的方式,原国有资产的大部分被以很低的折价转让给新的所有者。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基本立法指导原则是:通过股权在居民中的广泛分散化,建立由雇员管理的企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具有强烈的亲资本主义倾向,这一计划的实施背离了初衷。大部分内部股落入原来的管理者手中或被置于其控制之下,往昔的"红色厂长"摇身一变,成了企业主。私有化《纲领》提出了三种股份制方案供企业选择:按照第一方案,企业领导人除可得到不超过法定资本25%的优先股(优先分到股息)外,还可按优惠条件购买不超过法定资本5%的有表决权的普通权。第二方案,企业职工可按国家资产委员会规定的价格购买51%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按照这个方案,企业领导人的身份便由国有资产代理人转化为企业实际控股人。第三种方案,企业股票50%自由出售,20%有投票权的股票按30%的折扣出售给企业职工。绝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1、2种方案。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部门失职,腐败成风,资产评估机构职能扭曲,股份制改造成了权势者瓜分国有资产的一次盛宴。政府将部分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实行公开拍卖,企业经理和部分地方官员或者其它暴发户通过钱权交易,按照大大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俄罗斯的私有化是基于对国营企业资产的不准确的估价。在估价中,以俄罗斯各公司1992年7月的帐面价值作为公司的基础价值,未考虑无形资产的因素,也未根据通货膨胀对价值进行调整。这一决定使投资者可以以非常优惠的条件购买国有资产,不管是通过拍卖方式还是通过内部购买方式。因此,最后俄罗斯整个产业的总值极低就不让人吃惊了。当证券私有化1994年6月结束时,俄罗斯的产业总值还不到120亿美元。连丘拜斯的顾问们都对此感到震惊,他们自问道,"难道俄罗斯所有的产业资产,包括石油、天然气、一部分运输业和大部分制造业,加起来也不如美国一个Kellogg公司值钱?"据俄罗斯国家杜马私有化结果分析委员会委员弗·利西奇金透露,俄罗斯已出售的12.5万家国有企业,平均售价仅为1300美元,其价格之低廉创世界记录。例如,拥有34000多名职工的大型国有机器制造企业乌拉尔机械制造厂仅卖了372万美元,拥有350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钢铁厂仅卖了373万美元,拥有10500多名职工的科夫罗夫军工厂只卖了270万美元,拥有543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拖拉机厂只卖了220万美元,而欧洲国家一个中型面包厂价值就达200万美元。据统计,俄罗斯500家大型国有企业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但只卖了72亿美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上万亿美元。1992年-1996年,私有化进款占政府预算收入的比重仅为0.13%-0.16%。至于向居民无偿赠送的“私有化券”,政府更是分文未得。据利西奇金援引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的数字,从1992年到1996年期间,每年上缴预算的私有化收入仅约占预算收入总额的0.15%,仅1996年一年,因国有企业私有化造成的损失就比希特勒侵苏战争使国家财产遭到的损失还要多。
三、在银行私有化和全面开放金融市场过程中,新权贵们乘机聚敛钱财。他们纷纷创办银行(最多时达3000多家)和各种储蓄机构,高息揽储,炒买炒卖外汇;或者开设投资公司,借用民间资本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通过向政府提供抵押贷款(即俄政府实行的“股票抵押贷款计划”),一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企业被政府作为换取私人银行"贷款"的抵押,实际上以低价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