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也就是公安部139号令正式实施,新规定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希望能够帮到你,祝早日拿证!
据2015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可知,4月1日起可考驾照的残疾人有以下五类:
1、右下肢、双下肢缺失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丧失运动功能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