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想卖房,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拒绝是否...

2024-11-06 05: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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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客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租房期间,房屋在你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允许他来参观的权利,那他就无权。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你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如果有约定,或者租房合同规定了拒绝看房的要求,则遵从规定,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如果是特殊情况(出门、的确不方便等)可以合理拒绝,但如果是为阻挠房东拒绝看房要承担一定责任。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户确定购买该房子,可以完全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最大。如果没有规定,房东仍保留房屋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可以合理带看,租户有义务予以配合。买卖不破除租赁,如果租房期间房子转手,新房东需要把房子继续租给你直到合同期满,否则给予赔偿。租户有权要求房东对自己配合看房的行为,给出一定的合理补偿。房东带看时可以自己主动提出。(比如看一次50元)。

回答2:

  一般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律,无法律从习惯。
  双方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亦无专门规定,应以交易习惯来判断。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一方面,在房屋出租后,租户即已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
  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买房前需要看房,是一种周知的交易习惯(尽管不是租赁双方的,但租赁双方都知道)。同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他潜在购房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将进一步得到不合理的放大,实际排除或限制了其他购房人的竞争。
  所以,租户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一定配合。
  具体需根据情况而定,说几种极端情况:
  1、房东半夜三更带50个人来看房,肯定不会支持。
  2、房东每天都带人来看房,肯定也不会支持。
  3、房东多次希望在正常时间内带某个已经具有成交意向的人来看房,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租户始终以“不便”、“没空”等理由拒绝,自己又不购买,我认为应该支持。
  如果诉至法院,则是由法官自由心证裁定。首先会尽量调解,例如租客通过拍照、摄像等满足看房人的需要;调解不成,会允许房东适当地带人观察房屋面积、朝向、采光、房型,但尽可能地不进入室内。
  附: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回答3:

房东有处置自己房产的权利,出售就是一种处置行为,中介带人看房是处置行为的一个环节。你可以跟中介沟通,让对方在带人看房时,时间节奏人数批次上尽量以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为限。
七月中旬转眼即到,恐怕你也要为自己重新寻找一个家了。就不要太纠缠这些细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