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社会团体颁发的、确认其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有社会团体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部门等登记事项。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关于筹备成立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 的申请
安庆市民政局:
申请书正文内容包括:
一、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拟成立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四、注册资金和活动经费来源渠道;
五、拟成立社会团体会员及分布情况;
六、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特申请筹备成立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请予以批准。
筹备发起单位:(筹备发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筹备发起人:(筹备发起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