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币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可根据具体情节依法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多的话还是不建议
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报告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把它按照具体情况。
第三十一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人民币管理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销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第三十二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公安机关或时间人民币存款和取款;在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警方报告。
第三十三、中国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假币”他们,并登记。那里的人不同意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他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在对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十九和第三十一
第四十七、按照“法”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其中,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