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采取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及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及其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