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意味着移交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2)检察院认此案件证据充分,就会去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充分就会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当然也有检察院认为不够起诉的条件,可以释放或行政处罚。
案件到检察院后有几种可能:一是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公安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三是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按照犯罪处理等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如果认为情节轻微也可以不起诉的